第一條為了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生產經營行為,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,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和其他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結合本省實際,制定本條例。
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、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的生產經營行為,保證食品安全,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和其他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結合本省實際,制定本條例。
法律主觀:辦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產許可證,應當由當事人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當地的質監局進行申請;質監局對產品檢驗合格之后,即可以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。沒有許可證進行生產的,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。
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制定?!钡谝话俣邨l規定:“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、食品攤販等的違法行為的處罰,依照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執行。
第一條為了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(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)的管理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《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條例》),制定本辦法。
1、給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更多的資源 應該擴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中食品監管部門的編制,增加食品安全監管的人力資源。在這方面,愛爾蘭的經驗可資借鑒。應當給綜合監管部門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和超凡的領導者。
2、也是國家安定、社會發展的根本要求。因此全力保障食品質量安全是質量監管部門所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。
3、進一步明確層級監管網格和相關工作人員監管責任,形成自上而下、環環相扣、網絡相連的監管系統,將所有食品安全監管對象納入監管范圍,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能力。三是組建檢驗檢測中心,優化監管資源配置。
4、在食品安全監管,至少應包括四個方面的監管,即行業組織的自我監管、政府監管、社會監督、消費者的自我救濟。
5、如何通過有效監督和管理解決農村食品安全問題 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機制。創新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機制,構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。
1、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,居委會要對本轄區食品經營戶進行摸底調查,加強聯合執法和入場監管,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,各食品經營戶對食品安全工作要設專人管理。以下是和大家分享相關的食品安全檢查策劃方案資料,提供參考,歡迎你的閱讀。
2、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,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,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。 應當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,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、超過保質期、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。
3、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,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,并將健康證明材料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備查。 組織從業人員學習并掌握從事食品工作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。
4、部門配合,扎實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工作 定期、不定期會同派出所、綜治辦、澄江工商分局、衛生所、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對轄區內的食品加工點、超市、市場、餐飲服務業、學校及其周邊的商店等重點區域進行深入細致的檢查。